feng3175 发表于 2017-9-27 15:55:16

揭阳纪委通报4起基层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主力军。近年来,揭阳市纪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将“手电筒”照向自己,严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刀刃向内,不偏私、不护短。近日,揭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基层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表明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管干部、从严管队伍的鲜明态度以及敢于向自己人“开刀”的自信。

  普宁市高埔镇原纪委书记钟俊锋违反执纪审查工作纪律案

  2016年3月,普宁市纪委将反映高埔镇南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锦陆有关问题的信访件交高埔镇纪委查办,并要求在2016年4月3日前上报调查结果。随后,高埔镇纪委就有关问题展开调查,并查明在2006年至2015年,南营村挪用种粮补贴资金95.6万元的违纪问题。时任高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高埔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钟俊锋,对南营村上述存在问题责任人认定错误、量纪畸轻,将责任较轻的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田振雄(2014年后才分管相关业务)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并对其立案检查;将本应是直接责任人的田锦陆认定为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诫勉谈话。上述错误处理结论,钟俊锋未按时上报,未经交办单位普宁市纪委同意,也未向高埔镇党委汇报便擅自实施。且在普宁市纪委明确相关处理结论错误后,钟俊锋未及时改正,致使田锦陆未被立案追究责任。 2017年8月钟俊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揭西县坪上镇原纪委书记刘佑标失职案

  刘佑标原任揭西县坪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揭西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刘佑标兼任坪上镇生猪办公室主任期间,在监管过程中疏忽大意,没有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巡查监管工作,致使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辖区内蔡少凡、蔡子河经营的两处非法生猪屠宰点。 2014年9月14日,这两个非法生猪屠宰点被中央电视台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1月,刘佑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榕城区梅云街道原纪工委副书记蔡楚忠违规办理合同见证、违规收取见证费案

  蔡楚忠1994年3月至2012年6月在榕城区梅云(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历任副所长、所长,2013年2月任梅云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现任榕城区体育局副局长)。蔡楚忠在梅云(镇、街道)司法所工作期间,对梅云街道(镇)新乡经联社与黄某松等28人签订的33宗(总面积280.569亩)土地出租(出让)合同进行见证的过程中,明知合同中存在土地期限超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问题,仍为上述33宗合同出具见证书。另外,该所还用自制单据向新乡经联社或承租方收取见证费共计6400元。2015年5月,蔡楚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纪委副书记杨锡藩失职案

  杨锡藩现任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兼镇纪委副书记、驻该镇土尾社区组长。2016年11月,土尾社区内利新丝线厂被列入淘汰关闭企业,该镇和社区没有认真落实跟踪监管,对利新丝线厂擅自生产、排污的违法行为存在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杨锡藩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杨锡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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