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要求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收入,谎报免职
东莞要求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子女从业等情况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市政府获悉,从今年开始,东莞的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计划生育等情况,对个人应报告的内容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处理。按照东莞市委印发的《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上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的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计划生育等情况。对个人应报告的重要事项隐瞒不报告或作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处理。此外,从2013年起东莞还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报告内容失实或经核查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任用资格。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的1月下旬,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甄瑞潮就首次提出了“裸官”不得提任正职和班子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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