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新生女婴致死亡,狠心揭西籍母亲落网
常言道:“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为人母者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年幼孩子放任不管甚至遗弃。前些日子南京市吸毒母亲饿死2名女童一案就备受社会关注,而在梅州市五华县,当地公安机关日前则凭借新生儿手脚上的标记物循线追踪,抓获一名遗弃亲生女儿导致孩子死亡的狠心母亲陈某花(33岁,揭阳市揭西县人,现住梅州市五华县双华镇)。野外弃婴没了生命迹象
9月14日傍晚时分,有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在五华县河东镇枫林村砖厂附近发现一名婴儿,怀疑已经死亡。接到警情后,五华县公安局平南派出所民警与平南卫生院的医生迅速赶到现场。
现场距离平南辖区的主干线道路将近50米远。民警在离砖厂门口的不远处看到一个纸箱,乍一看外观不过是一个常见的苹果包装箱,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个被衣物包裹着的婴儿。经医生检查诊断后发现,纸箱里的婴儿是刚出生不久的女婴,但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女婴的手上和脚上都戴有粉红色环状物体。通过手环和脚环上的文字标记,民警从中了解到该女婴出生时间是2013年9月13日,母亲叫“梁某红”,床号是20号,此外还从中发现有印刷体的“圣元”二字。连夜寻找女婴母亲下落到底是谁如此狠心将刚出生的女婴弃于野外呢?又为什么要将女婴遗弃呢?女婴的母亲成了关键人物。通过女婴手脚上的标记物,民警对孩子的基本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但是对于孩子的母亲情况,除了知道叫“梁某红”外其他一概不详。为了尽快查清孩子母亲的情况,五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民警全力配合平南派出所,着重从孩子身上的标记物着手寻找母亲孩子的行踪下落。由于孩子被遗弃的地点地处砖厂附近,出入的工人不少。据此,参与案件侦查的民警分组开展工作,一边走访寻找目击者,一边到附近乡镇卫生院以及县城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等地调取9月13日的接生记录。9月15日上午,马不停蹄辗转各大小医院的民警,最终在县人民医院找到了一份与被遗弃的女婴手脚上标记数据相符合的出生记录。据查,9月13日当天有个叫“梁某红”的产妇在县医院产下一个不足月(七个多月)的女婴,该产妇当时是从双华卫生院转来,因为卫生院设备不全建议转至县医院生产。“梁某红”的孩子属于早产,当时医生告诉家属孩子必须在保温箱里过上一段时间,但孩子的父母拒绝了医生的建议,在孩子出生的第二天下午即14日下午2时许办理出院手续带着孩子离开了医院。民警根据从县人民医院获取的信息,随即赶至双华卫生院。而卫生院的医生却告诉民警近期并无“梁某红”的任何记录,不过给了民警提供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前些天曾有一名叫陈某花的孕妇到卫生院检查,因为胎儿不足月有早产现象,医生建议其到县医院去待产。遗弃女儿 狠心母亲落网办案民警从双华卫生院查到陈某花的地址,于15日下午在双华镇大陂村找到了正在坐月子的陈某花(33岁,揭阳市揭西县人,现住梅州市五华县双华镇)。此陈某花与梁秋红是否同一人呢?若不是,弃婴的母亲梁秋红又身居何处呢?若是的话,那么哪个才是真实身份呢?看到民警找上门来,陈某花起初对孩子的去向还闪烁其词,后来深知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如实供述了将亲生女儿遗弃的犯罪事实。据陈某花交代,其于9月13日用假名“梁某红”在县人民医院产下了一名不足月的女婴,医生说孩子因早产要在保温箱里过上一些日子,但考虑到家境贫困无力支撑住院费用,她便于14日下午办了出院手续抱着孩子离开了医院,后在回现住地双华镇途中将孩子丢弃在河东镇枫林村砖厂门口处。“当时是抱着希望,希望能有好心人把孩子捡去收养。没想到最后……”陈某花说。将刚出生第二天、早产的亲生女儿遗弃到野外,导致婴儿死亡的狠心母亲陈某花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鉴于陈某花刚生完孩子,身体虚弱,五华县公安机关现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怜的孩子啊 :funk: :D(笑而不语) 辱了揭西人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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