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报道 发表于 2015-8-26 08:45:41

揭西开庭审判一起五经富偷窥杀人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揭西县法院召开审判会,对五经富镇一宗故意杀人案罪犯曾海进行宣判,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曾海(男,44岁),揭西县五经富镇人。2012年5月21日19时许,罪犯曾海路过五经富镇邻居高某的房屋时,通过后窗偷窥高某的女儿高某某,高某某发现后用力关窗,致曾海右手指被窗户玻璃划伤。曾海为发泄不满,于当晚20时许,持柴刀砍砸高某大门。次日11时30分许,高某某放学回家,曾海在其必经路段拦截,持弹簧刀捅刺高某某。高某某倒地后,曾海继续持刀捅刺高某某数十刀,致高某某多处大出血死亡。

  罪犯曾海为泄愤而报复行凶,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曾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曾海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同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海死刑,立即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揭西开庭审判一起五经富偷窥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