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布吉街道常务副主任李劲松(正处级)提起公诉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近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经该院指定,近日,盐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李劲松(正处级)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2006年4月起,李劲松利用先后担任龙岗区布吉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和办事处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09240.56元。
李劲松系广东揭西人,1969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去年9月,深圳市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李劲松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赠送车辆等问题。
当时,深圳市纪委通报中提及,李劲松利用职务之便,为某私营企业主在泥头车被执法部门查扣等事项的处理上打招呼、帮忙。2014年4月深圳市启动公车改革,李劲松要求该私营企业主以他人名义购买一辆越野车,由李劲松实际占有并使用至案发,并收受该私营企业主为其房屋装修支付的人工费及三菱中央空调。通报还称,李劲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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