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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辖区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车辆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回收拆解企业出具回收证明并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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