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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广东有了实质性进展,广东省公安厅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重大户籍制度改革:到2020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南方日报7月7日讯(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曾祥龙 张敦亚)好消息!呼唤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广东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0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7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这一重大户籍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迅猛发展,带动了人口的大迁移、大流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广东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
户籍制度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一直以来备受各方关注。多年来,广东一直在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而不断探路、努力。去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吹响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号角,也为我省改革指明了方向。历时一年多,终于推出了这份具体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此次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广东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的广东特色。
据悉,在广东3495万流动人口中,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的人员(如环卫工人)落户等。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将督促各地特别是人口压力较大的珠三角地区及时调整人口迁移准入条件,制定出台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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