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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深挖细查,综合研判,线下追逃,抓捕归案……自“飓风2016”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揭西县公安机关坚持信息技术,合成作战工作要求和部署,对金融犯罪线索深度经营,充分运用传统追逃方法和现代情报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出击,一周内成功破获2宗涉众型金融领域突出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深挖细查,成功抓捕潜逃3年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9月2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南山镇新联村村民刘某华、刘某应等人报案,称南山镇上寮村杨某德、李某英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大队接报后立即受理,并迅速开展调查,发现杨某德夫妇自1998年起在上寮村后径山建造水力发电站期间,以建设电站为名向附近村民集资500多万元人民币。2012年10月份,杨某德、李某英将该电站的所有权以30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揭西龙潭镇井田村民刘某,随即携款潜逃。2013年12月4日,县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德(男、68岁)、李某英(女、66岁、均为揭西县南山镇人)上网追逃,但经多方追捕未果。 “飓风2016”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经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件,认真研究部署追捕措施,一方面紧密依靠情报信息导侦,深挖细查;另一方面多次派员前往东莞、深圳、韶关、广州等嫌疑人可能落脚点进行反复排查。经侦大队在县局情报作战室侦查民警的协助下,掌握到重要情报并推断嫌疑人极有可能藏身于广州市荔湾区一出租屋内。今年6月3日,办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该屋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抓获在逃人员李某英。次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杨某德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德、李某英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依托信息,快速出击破获非法集资案件 今年5月4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吴某枝、陈某莲、吴某发等人报案称,原塔头镇吴某玲(女、43岁、揭西县塔头镇人),以集资经营办厂、投资房地产、开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各种理由,以高月息、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在塔头镇向多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元,随后携款潜逃。 鉴于该案涉及群众多、涉案金额大,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林华高度重视,要求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查。专案组民警依托大信息系统,在县局情报作战室侦查民警的帮助下,对嫌疑人的活动情况进行碰撞比对、关联分析、深入排查,经过半个月的昼夜努力,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6月8日,办案民警在汕头市一学校内将嫌疑人吴某玲抓获。到案后,吴某玲对其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玲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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