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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11月29日)开始,揭阳的一些微信群流传着一张盖有揭阳市人民政府大印的通告,该通告涉及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内容。
为确定其真伪,小编登录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处,发现该网站于2016-11-25 18:05:39发布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揭府通【2016】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精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揭阳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6〕2076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度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公路次票。
二、年票制取消后,取消省道S335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改建工程等9个项目收费,撤销云路等5个次票收费站,取消委托汕梅高速玉湖收费站等2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普通公路次票,具体项目和收费站名单见附件。
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有关工作。
四、本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揭阳市取消年票制后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和撤销及取消委托代收的收费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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